臺灣的「樟腦」,一直都是各國必爭之地。
從樟樹提煉而來的「樟腦」,有一個相當重要的特色,就是它是製作火藥的原料,而且也可以當作藥材而入藥,因此,臺灣早在清治時期,到山區採樟的產業就相當盛行。清政府甚至在1825年設置了「軍料館」來兼辦樟腦業務,目的就在於將山區所熬製的樟腦全數由官方收購,並統一售出,透過樟腦買賣來獲利。
但是,十九世紀中葉以後,西方各國在東亞的活動相當頻繁熱絡,洋商們很快就注意到臺灣的山區有大量的樟樹,生產的樟腦品質很好,可是,礙於清朝在臺灣實施樟腦專賣制度,要向臺灣購買樟腦,就必須和官方打交道,受限於官方開出來的價格。
當時的洋商當然希望能夠直接和製腦的商人購買樟腦,所以想要打破官營的樟腦制度。1868年,英國的怡記洋行欲私運樟腦而遭官方扣押,經過兩國透過外交手段交涉之後,清政府同意歸還樟腦,但是在臺灣的道臺卻違反協議而不放行,這時候,怡記洋行的代表必麒麟展開與官方的談判,談判沒有結果,造成英國艦隊從臺南外海砲擊安平,這段歷史,在史上就稱為「樟腦戰爭」。
樟腦戰爭的結果,是清帝國同意賠償怡記洋行6千元,並簽訂〈樟腦條款〉,廢除臺灣的樟腦官辦制度,從此樟腦就可以自由買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