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結婚與離婚
古時候的人要結婚並不容易,要講條件,要門當戶對,重點不在兩個人喜不喜歡,而是兩家族認不認同。離婚也是這樣,古代是勸和不勸離的社會,結婚不容易離婚就更難。結婚的不容易是因為程序多,所謂的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六道程序其實想要表達的是婚姻的神聖性。 但實際上結婚之後接下來的重要大事就是要生孩子、尤其是要生出男孩子傳宗接代,這才是古代婚姻裡的重要關鍵,程序要多要有面子,取來以後要生孩子,旺丁旺族。生不出孩子,不孝有三無後最大,最後就會被人休掉,變的很可憐。不過這大體上是以宋明理學興起之後,才變得比較嚴重的問題。像結婚這件事,在更古之前,還流行著搶婚的習俗,直接搶走新娘子。而在漢代,離婚也不像宋明時期那麼艱難。 宋朝的離婚官司中最著名的就是女詞人李清照,要求與第二任丈夫張汝舟離婚的訴訟。李清照與第一任丈夫趙明誠過著相當恩愛美滿的幸福生活,但很不幸她遭遇到金人入侵的厄運,一夜之間變化巨大。丈夫趙明誠在逃難中過世,留下許多字畫珠寶與收藏給她,但李清照在戰亂中不但被人欺騙也不斷流失財產。張汝舟在這時出現,她以為遇到救星,但沒想到竟然是剋星,張汝舟貪圖她的財產卻不知李清照已經沒有錢了,一氣之下就不斷毆打家暴。 李清照沒有家暴專線可打,卻毅然決然打官司,控告當小官員的丈夫虛報人口數侵吞軍銀,所以要跟他離婚。宋朝法律是妻子控告丈夫要關兩年,但她寧願關也要告,脫離家暴。後來在宋朝官員協助下,成功打贏官司,也助李清照脫離坐牢兩年的爛法律。 李清照的勇於脫離家暴與離婚,奮戰精神是令人欽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