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文)
馬丁.宋克來大員進前ê經歷
馬丁.宋克(Martinus Sonck)出身於法學院,出業以後,佇荷蘭擔任律師、法官ê工課,為欲追求較大ê發展,就加入荷蘭東印度公司ê頭路。
1618年,奉東印度公司指派,離開荷蘭來到南非好望角工作。
隔冬(1619年)宋克追隨費德烈東來,頭先佇摩鹿加群島(芳料群島)一帶服務,開始伊佮亞洲ê淵源,因為有法律ê專長,予東印度公司任命做『評議委員』。
到了1621年,宋克追隨顧恩出征印尼.摩鹿加群島(芳料群島,今印尼東南部)─班達島(Banda)。
隔冬(1622年)宋克正式出任倫島長官。無偌久,轉任班達島ê長官。
宋克擔出任倫島、班達島長官任內,顧恩總督手段殘忍,規个群島1萬5千人跤兜被屠殺,好運抾著性命--ê,被迫遷徙到爪哇、澎湖、大員做奴隸工。島嶼覕起來ê住民,毋甘願就揣機會反抗,所致宋克擔任長官期間一直佇戰鬥緊張ê局面。
1623年,宋克被指浪費槍枝彈藥,暫被調回印度公司亞洲總部─巴達維亞(今雅加達)。調查後還其清白。
1623年,荷蘭艦隊司令雷爾森在大明帝國軍隊的包圍下,向巴城求援,並要求撤出澎湖。這時繼任巴城總督是卡本特。
〔補充〕宋克長官對顧恩總督作風的反省
宋克長官,對過去顧恩總督烏白掠人的作為,到了大員以後有所反省,送給卡本特總督的報告中記錄:
荷蘭人佇中國沿海的活動,咱佇別人眼中,成為殺人的兇手、海盜、暴力者。對中國採取的武力行動,依我之見,過於強硬和殘忍,這樣我們永遠也無法獲得中國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