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文)
〔人物介紹〕
郝特曼(Cornelis de Houtman):1595年荷蘭史上初次來亞洲商船艦隊首席商務員。
費德烈(Frederik):當年綴著兄哥郝特曼來到亞洲。前後擔任安汶島、摩鹿加島ê長官。
宋克(Martinus Sonck):第一任大員長官,1619年佇芳料群島擔任費德烈長官ê幹部。
顧恩(Jan Pietersz Coan):第4任總督:1618~1623任內強勢作為。自己的叢林法則:貿易與戰爭論─「沒有戰爭就無法進行貿易。沒有貿易,也無法遂行戰爭」。
卡本特(Pieter de Carpentier):荷蘭東印度公司第5任巴城總督。顧恩閣接任第6任巴城總督。
南居益:1623年擔任福建巡撫。
〔歷史背景〕
荷蘭人為了不讓《葡萄牙.里斯本》霸佔所有對外的商業貿易利益。(大航海時代/地理大發現時代15-17世紀)
1594年,荷蘭有9位生理佇荷蘭.阿姆斯特丹集資成立船隊。隔冬4月,荷蘭船隊正式航海來到亞洲。當時船隊的指揮官就是歷史上出名ê郝特曼。
3冬後(1597年)郝特曼回到荷蘭時,帶回的香料不如預期,利純相對減少。但是荷蘭完成了首次直航亞洲的壯舉,對航海船隊大大的鼓舞,形成日後荷蘭船隊前往亞洲絡繹不絕。
隔冬(1598年)郝特曼再一次奉派來到亞洲,但其生性殘暴,對待土著更是不人道。郝特曼佇印尼亞齊(Achin,印尼.蘇門答臘西北角),被當地人暗殺,死佇他鄉外里。當年(1595年)伊ê小弟費德烈(Frederik),就跟隨郝特曼來到亞洲。
1602年,為著欲追求上大ê商業利益,達成獨立建國ê目標。荷蘭生理人佇阿姆斯特丹成立「聯合東印度公司」。而且規劃佇印尼萬丹(爪哇地區)附近設立據點(營運站、商館)。
1605年,郝特曼ê小弟費德烈擔任『安汶島長官』。升任『議員』兼『摩鹿加島長官』。
〔補充〕1622年,就是荷蘭佔領大員的前二年,荷蘭艦隊不斷攻擊騷擾中國沿海。當年,費德烈長官曾由摩鹿加群島派出兩艘船加入作戰的陣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