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上活動正夯 消保官抽查新北開放水域遊憩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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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活動正夯 消保官抽查新北開放水域遊憩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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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王芓諭來源:臺北上架時間:2024/09/17 16:00:00

新北市海岸線綿長,又有許多風光明媚的溪河水域,許多遊客正計畫抓住夏天的尾巴進行水上活動,新北市法制局為了確保消費安全並維護消費者權益,指派消費者保護官會同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市府觀光旅遊局、消防局、經濟發展局人員前往轄內貢寮區龍洞灣東岸、西岸及新店區碧潭東岸的開放水域遊憩業者進行安全性抽查及宣導,並對收退費方式及相關定型化契約條款進行調查,讓民眾安心消費。

 

新北市為了確保消費者進行開放水域活動消費安全及保障消費權益,針對10家開放水域遊憩業者進行聯合稽查,消保官鍾佳儒表示,針對業者「是否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0條投保責任及傷害保險」、「免責條款」、「救生設備」及「收退費規定及相關定型化契約條款」等項目進行重點查核,查核結果大致符合,但是有3家業者設定「免責條款」,違反消保法第10條之1:「本節所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的規定,實屬無效,以上部分目前全數業者皆已改善完畢。

 

消保官鍾佳儒指出,先前曾有發生開放水域遊客溺水的情形,因此本次對各業者皆宣導須請消費者全程穿著救生衣,以維護消費者安全,也提醒民眾一定要穿著救生衣,畢竟不是每一位民眾水性佳,有救生衣的保護,下水時可以維持基本的浮力與自救的能力,也比較方便做救生的動作。另外,身體不適、患有疾病或有服用藥物、酒精時,也不要進入開放水域進行水上活動。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要注意開放水域遊憩業者有無相關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以及是否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投保責任及傷害保險。消費者如有開放水域遊憩業者相關消費問題,亦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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