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偵查與隱私權保障,如何權衡?

科技偵查與隱私權保障,如何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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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訪來賓:司法院刑事廳法官顧正德播出日期:2021/12/02

2014 年的一位海巡士官長案,為了查緝某公司的貨車是否有運送私菸的情形,在該公司的貨車底盤裝上GPS定位器以藉此取得貨車行車軌跡,反而因此遭到妨害秘密的刑事告訴。法院認為士官長安裝 GPS 定位器的目的雖然是偵查犯罪,然因屬於藉由公權力侵害私領域的「強制偵查」,如果無法律依據,自屬違法而不被允許。

司法對於人權保障日益嚴謹,如果沒有明確的法律授權,偵查機關不能擅自使用最新科技技術從事犯罪偵查,因此法務部推出《科技偵查法》草案,內容涵蓋監視、攝錄與追查位置,像是利用全球定位系統或是隱私空間的非侵入性調查等手段,也同時處理設備端通訊監察、數位證據與保全等問題,立即引發許多熱議。究竟什麼是科技偵查?而隱私權和科技偵查之間,又該如何權衡?今天將邀請到司法院刑事廳顧正德法官與我們分享。

心得筆記
播放時間00:00
生活法律通
生活法律通
首播日期 :
2020/02/21
主持人 :
蕭曼屏、徐嘉妮

公民社會是一個概括的名詞,其包含的內涵多樣,主要是:理性而積極的公民意識,如此一來,可提供公民理性、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行為準則。因此,人民透過自動的參與,將可逐漸培養關懷公共事務的公民意識;而且,若親自參與公共結社網絡的運作,還能獲得實際參與行動的機會,進一步養成自我管理和理性論辯的精神。由此看來,為了落實公民社會在台灣的目標,藉由法律知識的補充,在於強化學生的公民意識,並藉此養成現代社會公民之必備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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