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調解
一、勞動事件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除減少勞工訴訟障礙(如管轄、裁判費、舉證責任之調整等)之外,另一最大亮點就是規定了勞動調解程序,這和一般調解有何不同? 二、我和老闆間發生勞資紛爭,去法院處理的話,究竟是聲請勞動調解好,還是直接起訴好? 三、民眾可以透過什麼方式獲得更多勞動事件法資訊?
公民社會是一個概括的名詞,其包含的內涵多樣,主要是:理性而積極的公民意識,如此一來,可提供公民理性、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行為準則。因此,人民透過自動的參與,將可逐漸培養關懷公共事務的公民意識;而且,若親自參與公共結社網絡的運作,還能獲得實際參與行動的機會,進一步養成自我管理和理性論辯的精神。由此看來,為了落實公民社會在台灣的目標,藉由法律知識的補充,在於強化學生的公民意識,並藉此養成現代社會公民之必備素養。
一、勞動事件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除減少勞工訴訟障礙(如管轄、裁判費、舉證責任之調整等)之外,另一最大亮點就是規定了勞動調解程序,這和一般調解有何不同? 二、我和老闆間發生勞資紛爭,去法院處理的話,究竟是聲請勞動調解好,還是直接起訴好? 三、民眾可以透過什麼方式獲得更多勞動事件法資訊?
一、 我國毒品政策之規劃 二、寬嚴並濟之刑事政策 三、緝毒策略 四、對於持毒、吸毒甚至販毒的在學學生的情形之掌握? 五、法務部反毒策略目前執行成效為何?
1.身分法包括親屬法與繼承法,亦即民法親屬編與繼承編,其規範社會之倫理生活,以保護身分關係。有關發生或消滅夫妻之身分關係或親屬間之身分關係及其所產生之相關權利義務,以及人死亡時,由其親屬或配偶包括的承繼其遺產之繼承法律關係,均與每個人之權益息息相關。 2.志銘與春嬌結婚後,要如何規劃彼此的財務關係?民法上又有哪些規定呢? 3.小孩出生後,姓氏要如何決定?父母如對於小孩重大事項之決定意思不一致時,應如何處理? 4.春嬌婚後未工作,在家帶小孩、操持家務,不料志銘外遇,爰訴請離婚,春嬌有何財產上之權利可主張以保障自身權益?離婚後兩人應如何扶養小孩? 5.春嬌的爸爸最近過世了,春嬌的哥哥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有嫁妝、無遺產」,要春嬌簽字放棄繼承,不讓她分遺產,春嬌該如何是好?
1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條文在今年6月19日經總統公布,請問有涉及少年程序基本權保障的規定嗎? 2.該條文大致的規定有哪些嗎? 3.這次少事法相關規定大幅修正,背後的理念嗎? 4. 兒權公約的精神嗎? 5.這次少事法修正的主要重點嗎 6.對於這些法律保護兒少程序基本權的規定,更具體的說明?
1:什麼是「123聯拍」? 2:各分署為何要舉辦「123聯合拍賣會」? 3:「123聯合拍賣會」都賣些什麼? 4:這麼多東西各分署是怎麼查封到的? 5:聽說法拍屋比市價便宜,為什麼? 6:針對民眾不瞭解法拍屋屋況,行政執行署有無解決的方法? 7:針對民眾不瞭解法拍流程,行政執行署有無解決的方法? 8:不動產的拍賣程序如何? 9:動產的拍賣程序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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