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前兩集我們與大家聊得羅明村案嗎,今天我們要來談一位同樣是正在救援的案件,近期也完成了電影《審判王信福》的王信福案。
在請來賓與我們講解前,我們先來說明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的基本原則-「無罪推定原則」,在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也有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法庭上法官應先推定被告無罪,若檢察官提供的證據不足以確認被告有罪,被告應被判決無罪。
然而雖然無罪推定原則為基本原則,但實務上也是有被違反的時候,例如監察院於鄭性澤案調查報告指出,該案的原審司法人員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忽視刑求自白外,利用法醫於審理時模糊證言,規避警方現場破壞與物證不足,造成誤判。除了鄭性澤案,在其他冤案中同樣為無罪推定原則進行討論。
無罪推定原則不只用在法官、檢察官、律師於訴訟中必須有的原則,同時也是我們公民在看一個案件中應該保有的原則與檢視標準。
今天我們請到了王信福案救援團隊之一的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倡議專員羅禮涵與我們來聊聊王信福案。歡迎禮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