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民眾運動安全及消費權益,教育部體育署與地方政府共同辦理運動場館查核作業,致力於提供安全的運動環境並保障運動消費者的權益。113年度查核結果顯示,全國納入查核的公私立運動場館共計1,768家,平均合格率達98.15%。
本年度查核結果如下:「游泳池」共439家,合格率為97.49%;「健身中心」630家,合格率為98.89%;「販售健身教練課程」614家,合格率為97.39%;「發行禮券」85家,合格率為98.82%。與112年度相比,這四項查核合格率皆有小幅提升,且「游泳池」、「健身中心」及「販售健身教練課程」三類場館的業者家數亦較前一年增加,顯示地方政府持續推動業者符合游泳池管理規範及各項定型化契約規範之成效。體育署將持續協助地方政府逐年增加查核家數,並積極輔導不合格業者改善,以保障民眾運動消費權益。
體育署進一步說明,為配合衛生福利部於112年修正的《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規範,自114年度起,健身中心、健身教練及運動場館發行禮券等三類查核作業,將正式納入「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等必要緊急救護設備」之查核項目,並計入統計結果。同時,要求地方政府加強輔導尚未設置AED的運動場館業者,督促其依限完成購置或租用,以進一步提升民眾運動安全保障。
體育署強調,113年度運動場館查核報告已同步公布於體育署官網,民眾可前往「查核公告訊息」專區查閱。建議消費者在前往公私立運動場館游泳或運動,或簽訂定型化契約前,先行查詢是否為查核合格業者。此外,消費者在購買健身教練課程、禮券或加入健身中心會員前,應注意禮券或契約內容是否符合相關定型化契約規範,並於簽約時衡量自身時間、體力及經濟能力是否足以配合,仔細審閱契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安心享受健康運動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