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文)
1624年(明熹宗天啟4年)荷蘭來大員彼冬
.一冬外來(1623-1624),荷蘭ê船隻不時出入福建等沿岸,搶刼中國船隻和村莊,袂輸像海賊、強盜ê行為。
.遐--ê予荷蘭人掠去ê中國人,有ê去到澎湖作奴工,擔塗起造城堡,當中病--死ê、餓--死ê不計其數。
.另外閣一寡中國人予送到印尼萬丹、巴城,賣予當地人(荷蘭人、好額人)做奴隸。
.兩年外ê衝突、協調(1622.07.11-1624.08.27),落尾福建巡撫南居益調動欲甲一萬名ê軍隊登陸澎湖,駐守佇荷蘭城堡ê對岸-馬宮。而且派官員去到巴城向總督抗議。
.這時雷爾森司令,佇中國人ê包圍下,向巴城討求援助,並且要求趕緊撤出澎湖。這時繼任巴城總督是卡本特(Pieter de Carpentier)。
.仝時陣,巴城總督卡本特指派宋克(Martinus Sonck)對巴城出發到澎湖,來接雷爾森的荷蘭艦隊司令ê職務。宋克8月初1來到澎湖,即時要求欲佮中國官員談判。
.仝時陣日本平戶大生理人(海商、海賊)李旦、鄭芝龍出現佇風櫃城。李旦佇日本、福建、大員自早就已經是一方之霸ê甲必丹。佇福建巡撫南居益請託之下,出面接接荷蘭長官宋克,建議對澎湖遷徙去大員。
佇鄭芝龍(尼古拉斯-一官)ê通譯之下,大明國同意荷蘭佇大員猶原會當佮中國進行貿易。
.新上任ê艦隊長官《宋克》理解著佮中國交戰無拍贏ê機會,所以接受福建方面私下ê建議,放棄對澎湖ê佔領,遷徙到當時無屬大明國政治版圖ê福爾摩沙島-大員(臺灣)。結束荷蘭東印度公司第二改對中國挑戰失敗收尾。
結論:總計荷蘭東印度公司這次佔領澎湖前後總共2冬1個半月跤兜(1622.07.11-162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