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雅淳老師長期關注中小學校外志工團體進入學校議題,因為自己的小孩所就讀的小學,彩虹媽媽組織龐大,而她以個人身分受到小孩就讀班級的導師邀請進班講故事,因次瞭解班上上過彩虹媽媽的課程,她就很有意識的提出相對應的內容。例如講到聖誕節,會跟孩子談所有宗教都有神的誕生的傳說。在學校小朋友非常喜歡校外志工嬤嬤,很受小朋友歡迎,但周老師對於彩虹媽媽很有警覺,大人要利用小孩對你的信任,其實很容易。
她也參考澳洲對於校外志工的規範,包含志工是否犯過兒童性侵、家暴等等。於是意識到,校外志工創造了受歡迎身分,但又毫無規範,孩子的安全是有疑慮的。她覺得所有人士或團體進校園的資格需要檢視,因為即使是陪伴,也是很集體的,學校更要對父母負責,學校怎麼可能交託給資格不符(例如有無犯罪紀錄)的人士來管理?
這是她與朋友討論提案的初衷。提案內容從制度與管理來規範,是比較能直指問題核心,從資格、管理、工作內容、權利義務,甚至對學校的罰則。而這個提案已超過5000人附議,相關機關已於11/12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