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1)天是世界無菸日,新北市衛生局考量電子煙頻傳危害健康甚至致死的案件,且擔憂電子煙逐漸在校園氾濫,日前經市議會三讀通過,新北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促銷或贊助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打造無菸的健康環境。
電子煙不屬於菸害防制法所定義的「菸品」,但是當中可能含有毒物質,且具爆炸危險性,甚至誆稱具有水果、香氣等多種口味,容易讓學子誤以為是在追求流行,卻在不知不覺中成癮,新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科科長陳欣蓉說,希望透過這次立法,健全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措施,維護兒童、青少年及國民健康,也避免讓青少年、兒童、孕婦受到二手菸的危害。
經市議會三讀通過後會送行政院核定,未經取得藥品許可證或醫療器材許可證之電子煙、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促銷或贊助,違者罰鍰1萬到10萬元,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或勒令停工、停業。
自治條例中也規範未滿18歲者不得吸菸或持有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違者應接受戒菸教育,否則處新臺幣2千到1萬元罰鍰,且任何人都不得提供相關物品給未滿18歲者,違者罰鍰1萬到5萬元,另外在禁菸場所也禁止吸用、使用或啟動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違者罰鍰2千到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