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航海時代的小人物-阿春佮莎拉-3

大航海時代的小人物-阿春佮莎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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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訪來賓:播出日期:2023/02/25

在聊到莎拉的故事有幾個重要人物,我們先介紹了一下。

首先是莎拉.史佩克斯的父親傑克.史佩克斯,傑克.史佩克斯是荷蘭派駐在日本的商館的第一任及第三任館長(1609年),比荷蘭來臺還早15年。他在日本的時期認識了優女(類似今日的藝妓),在未婚的狀況下生下了莎拉。在任期屆滿後他必須回荷蘭報告在中國及日本的貿易狀況,因為莎拉是混血兒,又非婚生,當時的歐洲政策認為他們自己是貴族,不能容忍混血,因此莎拉無法跟隨父親回荷蘭,只能留在巴達維亞。印尼的巴達維亞當年是荷蘭在東印度也就是亞洲的總部,所以日本商館的館長、臺灣的長官都由此派任,傑克.史佩克斯不僅擔任過館長,也擔任過總督。

第二是柯添福,因為他的叔叔在荷蘭擔任阿姆斯特丹市公所的主管,因此柯添福得到東印度公司在巴達維亞的小職員工作,他在16歲時認識莎拉,並與其交往。

第三是巴城第四任總督顧溫,顧溫生性冷酷強勢,因此任內工作無一不能達成,所以工作表現良好,前後擔任第四、第六任總督,包括納茲、普特曼斯都是他任內任派至臺灣的。而傑克.史佩克斯就是接任其職,擔任第七任總督。

第四是臺灣第四任長官普特曼斯,他是12任長官中在任最久的,總計7年(1629-1636)。他最大的貢獻是1633年甘治士攜妻子莎拉.史佩克斯再次來臺時,在新港社為其蓋一間紅毛城堡。

 (臺文)莎拉對日本來到巴城

日本荷蘭商館館長史佩克斯落任(1614-1621),𤆬4歲的查某囝莎拉來到印尼的巴城,史佩克斯佇巴城真活動。1627-1628年,奉命轉去荷蘭阿姆斯特丹向董事會報告中國、日本貿易狀況。按照公司規定,歐亞的Ainoko(あいのこ)不准轉去荷蘭本國,主要是鼓勵佇亞洲有家眷的人員繼續任職,公司方面才袂有跤手不足的困境。莎拉因為透濫的身分,所以史佩克斯轉去荷蘭業務報告的時,10歲左右的查某囝莎拉袂當綴佇老爸的身軀邊,只好寄養佇柯恩總督的官邸。

有一工12歲的莎拉佮仝款有透濫(あいのこ)身分16歲貼心的阿福仔(Cortenhoeff柯添福)佇總督官邸約會,無疑悟予人發現,柯恩總督(J. Coen)非常震怒,就算莎拉是史佩克斯的查某囝,阿福仔是阿姆斯特丹市政府一位主管的姪仔,結果判這對少年人死刑。罪名毋是妨害風化,是觸犯『大不敬』的國法!就算檢查官、議員出面求情都無效,柯恩固執堅持,阿福仔就冤枉被刣頭處死,莎拉原本是判浸水桶欲活活淹死,佳哉,彼時陣,伊猶未滿14歲,改用箠仔捽(sut)的罪刑。

心得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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