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找回名字的人——劉正富
和正富、美紅的見面是在一個冷冷的二月天,我們問候著彼此的生活,也聊起家鄉。正富在屏東泰武鄉的比悠瑪部落出生長大,這裡有日治時期就已經種下的吉貝木棉樹。木棉樹高聳入雲、四季都有不同的景觀。而在我們見面的二月,正好是木棉樹即將開花的時節。
到了七八月,木棉樹的橢圓形蒴果成熟,天空飄下陣陣棉花雪,彷彿在慶賀即將到來的收穫祭。在比悠瑪部落,每年八月中旬,族人們都會一起團聚。大家在收獲祭一起歡樂的歌舞、一起熱血的運動,也在牧師的帶領下,一起祈福祝禱。
從1950年代開始,基督教傳入比悠瑪部落、設立教會,成為當地的信仰中心,凝聚起族人之間的感情。正富從小就參與教會詩歌班,唱詩歌、打鼓、談吉他,才華洋溢。
談及正富的才華,美紅的眼裡盡是愛,還忍不住笑笑地說著:「我愛正富...愛到現在都不曾想放棄。」但後來想想,這段話好像真誠的太害羞,美紅臉紅改口:「我是開開玩笑啦!」
我想,美紅愛正富,不只是因為才華,更是因為溫柔體貼的性格。正富為了讓家裡有更好的生活,選擇就讀陸軍士官學校,畢業之後也因為優異的表現,被徵召到澎湖168師精誠連。這從軍八年半的時間裡,正富幾乎把所有錢寄回家裡,改善家人的生活環境。在退伍之後,正富則到台塑集團的高雄仁武廠工作,而美紅也跟隨正富一起回到南部生活。
但是,原本歲月靜好的日子,卻在2004年8月20日發生巨變。
一群血氣方剛的青少年因為感情糾紛而在屏東萬金營區前引發衝突,根據在場的人說,這是一場23人對上8個人的群架。這場鬥毆事件中,一名少年在混亂中受重傷,搶救五天之後仍然傷重不治。 被帶回警局的少年都說,情況太混亂,沒有人看見是誰動手。
然而,八個月後,少年紛紛在照片上留下自己的指紋,指認其中一名少年的舅舅「劉正富」就是兇手。劉正富曾提出案發當天晚上,自己正在宿舍附近購物的發票,作為不在場證明,但是警方遺失了這份證據。最終,劉正富在2013年被判決傷害致死罪成立,處9年有期徒刑。
同一年,正富的女兒以斯帖向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申冤,發現案件有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決定展開救援行動。救援過程歷經檢察總長三度提出非常上訴,監察院也提出調查報告,在在說明案件確實有疑。2018年高雄高分院裁定開始再審,2019年、2024年法院二次無罪宣判。但是卻不斷地被檢察官上訴至最高法院,直到2025年3月5日才被駁回,無罪確定。
本集《找回名字的人》將為大家邀請無罪平反的無辜者劉正富、太太戴美紅,一起聊聊這22年被冤枉的心路歷程。同時也為大家邀請台北大學法律系李榮耕教授,和我們談談,如何避免關鍵證物遺失,保障所有人的權益。歡迎各位關心司法的朋友,和我們一起凝視清白,聽見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