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 針對無預警停業事件,如何透過發卡銀行主張爭議款權利

主節目
優活在一起
首播日期
2026-05-18
主持人

常維鈞(常罡)

邀訪來賓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沈柏秀、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中區分會陳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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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信用卡爭議款?

  當業者「停止提供服務」時,刷卡消費者可向發卡銀行申請退還未使用的剩餘款項。

二、若要成功申請爭議款,必須同時通過兩道時間門檻。以今日(115年5月18日)提出申請為例:

(一)第一防線:120天規則(自歇業日算起)

 1.定義:必須在業者停止服務後120天內送件。

 2.試算:以今日115年5月18日往回推120天,歇業日必須在115年1月18日之後。

 3.適用案例:玖玖零醫美診所:歇業日在115年3月,仍在120天內。TrueViu 沐薇:115年2月27日歇業,仍在120天內。

(二)第二防線:540天規則(自刷卡日算起)

 1.定義:申請日(今日)距離當初「交易清算日(銀行入帳日)」不得超過540個日曆天。

 2.試算:以今日115年5月18日往回推540天,原始刷卡日必須在113年11月24日之後。

 3.適用案例:如果在沐薇或玖玖零醫美還有課程,但刷卡日期是在113年年初(例如113年2月刷卡),即使歇業日才剛發生,這筆款項也會因為超過540天而無法申請爭議款。

三、建議:銀行審核需時間,務必預留至少15個工作日提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