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金融知識通:認識保單強制執行新規,延續自身保險保障
本集《金融知識通》聚焦「保單強制執行新規定」,邀請金管會保險局陳俐君組長說明保險法修法背景、豁免範圍及新增的介入權制度,協助民眾了解保險保障與財務權益之間的關係。節目指出,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於111年12月9日裁定,確認壽險契約的解約金債權可以作為強制執行標的,過去司法實務見解不一的情況因此有了較明確的方向。為兼顧債權追償效益與民眾基本保障,保險法於113年推動修法,並於114年6月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6月18日公布施行。
依新規定,部分保單可豁免扣押或強制執行,包括健康險、傷害險,以及解約金低於一定門檻的人壽保險或年金保險;另為保障高齡者基本保險需求,小額終老保險也納入豁免範圍。人壽或年金保險的門檻,依最低生活費標準計算,以115年為例約為14.9萬元。若保單解約金較高,原則上仍可能成為強制執行標的,但若涉及本人或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的保單,仍可依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向法院提出異議或救濟,實際結果須視個案認定。
節目也進一步介紹新增的「介入權制度」。當保單遭扣押或發生特定事由時,符合資格的保險利益人、指定受益人,以及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代原要保人支付相當於解約金的款項,並成為新的要保人,使保單得以延續、維持原有保障。介入權須於事由發生後三個月內完成書面同意、向保險公司申請及支付相關款項等程序。
提醒民眾,若遇保單遭強制執行,保險公司應提供關懷通知及相關救濟資訊,並於官網設置強制執行專區,說明常見問題與介入權申請程序。民眾應及早了解自身保單權益,遇到問題時善用相關救濟及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