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物可以說是審理的根基──證物不但直接影響了一審中「直接審理制度」能否具體落實,更連帶影響我們所期望的「金字塔型訴訟制度」能否達成。若無法擔保證物的真實性,或在審理中多有爭執,即便讓人民參與審判,也很難落實公平正義的期待。那究竟如何做好證物監管呢?今天邀請到法務部檢察司李超偉主任檢察官,與我們介紹他們如何用科技化的技術來強化科技監管,以及針對毒品應如何加強證物監管,還有法務部與司法院一起合作規劃建置的「司法聯盟鏈」,確保數位證據的原始性與完整性,讓公平正義能夠過證物的保存得以落實。
生活法律通
- 首播日期 :
- 2020/02/21
- 主持人 :
- 蕭曼屏、徐嘉妮
公民社會是一個概括的名詞,其包含的內涵多樣,主要是:理性而積極的公民意識,如此一來,可提供公民理性、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行為準則。因此,人民透過自動的參與,將可逐漸培養關懷公共事務的公民意識;而且,若親自參與公共結社網絡的運作,還能獲得實際參與行動的機會,進一步養成自我管理和理性論辯的精神。由此看來,為了落實公民社會在台灣的目標,藉由法律知識的補充,在於強化學生的公民意識,並藉此養成現代社會公民之必備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