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英文是 rule of law,而非rule by law,指的就是法律不是管治者的工具,法律本身才是管治者。因此,在法治社會中,法律不僅僅用來規範市民的行為,更重要的是,它也限制了政府的公權力。台灣作為法治社會,司法院看到了社會不信任司法的現象,因此司法院積極想與社會溝通,也極力推動法治教育,希望透過溝通與推廣,讓大家更了解什麼是法治教育及人權教育,今天,我們將邀請到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 何友倫機要秘書,與我們介紹何謂法治教育,以及司法院有哪些資源可提供給師生。
生活法律通
- 首播日期 :
- 2020/02/21
- 主持人 :
- 蕭曼屏、徐嘉妮
公民社會是一個概括的名詞,其包含的內涵多樣,主要是:理性而積極的公民意識,如此一來,可提供公民理性、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行為準則。因此,人民透過自動的參與,將可逐漸培養關懷公共事務的公民意識;而且,若親自參與公共結社網絡的運作,還能獲得實際參與行動的機會,進一步養成自我管理和理性論辯的精神。由此看來,為了落實公民社會在台灣的目標,藉由法律知識的補充,在於強化學生的公民意識,並藉此養成現代社會公民之必備素養。